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学校设校级教学名师奖6名。学校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000元奖励。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
3.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4.主讲课程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步骤与方法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按如下程序进行: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申请,由所在学院对申请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负责向教务处推荐。学院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内公示1周,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
2.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见附件1)。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1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几点说明
1.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按照《高等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进行评审。
2.学校鼓励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积极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学校将从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和往届校级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3.学校鼓励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4.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受限制,已退休的教师需提供学校的返聘证明。
5.申请校级教学名师奖者,应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申请表》。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者,应填写《陕西省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者,应填写《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表格可从http://jyk.xidian.edu.cn下载)
6.各单位将所有申报各级教学名师奖的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全体教师积极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预选和推荐工作。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来源:教务处教研科http://jyk.xidian.edu.cn/news_detail.asp?ArticleID=3552